【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強調,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前提是國內有共識且兩岸互信,此外,簽定後可以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讓政府「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制度化。
陸委會昨天舉行記者會,說明馬總統提出的兩岸和平協議相關細節,賴幸媛表示,過去三年來,政府經常呼籲大陸主動撤除對台灣的軍事武力部署,因為台灣人民覺得非常有威脅。
賴幸媛說,未來一定要有國內的高度共識、兩岸也要有共識,才能談和平協議,前述要件目前尚未具足,不是未來四年、也不是未來十年就有條件洽簽或商簽完成。
賴幸媛強調,台灣是民主社會,負責任的政府要去處理面對,最重要是建立相關的溝通平台、機制、朝野對話。至於如何凝聚民眾對簽署和平協議的共識?過程非常重要,未來還要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