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馬總統指示研議的「有薪家庭照顧假」有譜了!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增訂「有薪家庭照顧假」,未來因天災而停課不停班時,勞工可請假照顧年幼子女而不扣薪。本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馬總統於前次颱風接近台灣,巡示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時,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讓勞工在颱風時請假照顧停課的孩童一樣可以支薪。勞委會在邀集學者、專家及勞、資團體召開會議後,修正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
現行法令規定,受雇者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雇主可不給工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表示,修正草案增列,若因天災發生或有發生之虞停課,受僱者需親自照顧未滿十二歲或國小以下子女,依規定請家庭照顧假時,請假期間工資照給。
陳慧玲說,去年受雇於私人企業且家中有未滿十二歲子女者約有三十二點一萬戶,再以各縣市發布停課不停班平均約零點三天,估算雇主一年負擔約一點二億元。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修法有助解決停課年幼子女的照顧問題,建構勞工得以兼顧家庭及工作的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