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樓梯口永遠有一盞燈,供給人們必要的光線。素美雖不愛煮飯,卻出於天性的喜愛做整潔,連這樓梯也要每個月刷洗一遍。已經用這麼多年的樓梯,磨石子面依然堅實,沒有任何缺陷。噠噠噠噠的,表示人正在上下出入。而吧踏吧踏的,只有一個人,阿宗。
每一階都是一口氣,或呼長,或呼短。
每一階都是一意念,或向上,或向下。
每一階,都是一嘴血。
他一手拄杖,一手擎一包衛生紙,有些驚慌,有些掙扎,艱難的向二樓走去。眼前登時一暗,又咳出一口血,但──要站穩。他知道,站不穩,人立刻都毀了。呼!第十五階,「叮咚!叮咚!」他急促按門鈴。這晚真巧,素美去進香團,小敏和亮傑也不在,平常不在家的文傑卻在,剛睡著。他想,這麼晚了誰來,一定是弟妹忘了帶鑰匙。不想門一開,是父親,紙包上、嘴角上、衣褲上,都是腥紅血漬。
「快!帶我去醫院。」
文傑立即撥一一九,換上衣服,卻問阿宗:「要下去等嗎?」他忘了救護車是可以上樓來抬人的,竟以為下樓等會快些。
阿宗一手仍不離杖,一手扶文傑肩頭,又一階一階走下去。十五階。是啊,是這十五階,父子倆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併肩的共同走過。到一樓大門口,阿宗的手還放文傑肩上,臉色蠟白,並蒙罩一層陰影。佇立在那裡,他們等待。闃靜的夜,不遠處有零星車聲。兩人一時無話說,卻各有心思。救護車還不到。夜空淒涼,冷風陣陣吹,巷中路燈白熾的光,只照這兩個人。一個欲言又止的老人,一個無言欲語的年輕人。
文傑退伍不久,下一個年未到時,阿宗又舊疾發作,一個人死亡在離家不遠的街外。這意思是,他一句話都沒有留下,就像一根剛鍘斷的蘆葦,隨風飄遠去了。想說的話太多又太亂,像潛水夫打上來的水泡泡,但終究一句話也沒有。想見的人在水面上一個個都聽喚不見,他只有打出更多的泡泡,和更多的泡泡,直到它們迷幻到連幻影都不是。
招魂那天,法鈴叮叮激響。十一月的白日異常乾熱,道士持冥幡燒符文翩然丟擲去,「回來吧!」(靈魂怕不怕光呢?)急急如律令,「回來了!」(招回的靈魂還需要拐杖嗎?)「回家啊!」孩子們哭喊,淚兩行。招後,他們將他的四輪車送人,只留下繫附在車後的那支拐杖,收在他房裡一角。那身外之物的身中之物,浸著他的千絲萬縷的體液,汗水、淚水和血水。他的氣味幽幽在那裡。
告別式──永訣了!阿宗還有一個老母親,近九十歲,按習俗不能去送黑髮人,一個人哀戚的坐在房裡。別畢,煙邈矣,回來卻見那老婦人顫巍巍來坐在這一樓樓梯口,口中喃喃自語。
一日來,隔日來,又隔日再來。
天光流轉,淚痕乾了。
文傑從英國返回,老婦人已經過世,九十四歲的命哪。計程車停在北路口,豔陽裡,行李呱踏呱踏的走過許多店舖和攤位,市景雜了。來到巷口,鐘表行還在,教堂還在。
按電鈴,素美問誰?「媽,我回來了。」文傑答。
才進大門,就聽素美站在三樓樓梯口說:「正在念你,怎麼還沒到呢?」
文傑一個人拎起行李,一階一階的爬上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