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住宅法》草案,明訂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得就嚴重住宅供需失衡地區,視實際情形採取必要的市場調節措施。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本案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議的法案,盼協調朝野盡速完成立法。
《住宅法》草案明訂社會住宅專供出租,並應提供適當比例給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使用,包括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受家暴或性侵者及其子女、原住民、災民、遊民等。
另外,草案中也定有反歧視條文,規範任何人都應享有公平的居住權利,不得有歧視待遇;因協助視障者需要飼養導盲犬,不得拒絕或妨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