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媒體報導高職女生在學校廁所產女,不但巨細靡遺,而且不放過任何畫面,守在醫院要做追蹤報導。
這樣的報導方式不嫌過分嗎?如果女學生自述受性侵而懷孕是事實,她已受傷害在先,媒體如此大陣仗報導,豈非是更嚴重的二次傷害?媒體該報導的是,警方如何查緝性侵者,學校與社會局如何對學生輔導;如果是學生偷嘗禁果,那也是年輕人一時思慮欠周,不是罪惡,該做的是保護學生、嬰兒,而不是讓她們一再曝光。
媒體的每一句話、每一個畫面都像一根針,會刺在當事人心窩,為什麼不能體會當事人的心情,卻要在傷口上撒鹽呢?所謂的「追蹤報導」應適可而止,不要為了搶新聞,忽視了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