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再無限量供應工業用水。水利署署長楊偉甫表示,企業在水資源供應不穩定地區設廠,必須自覓水源,優先回收利用生活或工業汙水,或自建海水淡化廠、淨水廠,如果廠商不願意配合,就無法核發開發許可。
楊偉甫說,這項政策已開始落實在新開發案的用水計畫中,以實際能供給的水量決定是否給予設廠的許可,未來會「貫徹執行」,如果供水量達到極限,「那就沒辦法了」。
水資源供應不穩定地區,除了禁抽地下水的彰化、雲林、嘉義之外,還包括台南、高雄和桃園沿海一帶。楊偉甫強調,自來水以民生用途為主,工業不應和民生搶水,未來企業設廠一定要有自備水源的成本考量,「政府不再是一開水就來的水龍頭」。
楊偉甫並表示,廠商若選在缺水地區設廠,一旦政府供水有困難,靠海的廠商得自建海水淡化廠;目前日產兩萬五千噸水的海淡廠已具經濟規模,成本和三十萬噸的廠相去不遠。如果新廠位在離海的平地,若有無所有權的河川、湖泊等原水,廠商也可自建淨水廠處理用水。
對此,工總表示,將造成營運成本提高,大企業可行,但對中小企業衝擊大,盼政府給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