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西元前三九五~前三三八年),戰國時代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秦國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法家後學將商鞅言行與史載彙編成《商君書》。西漢的司馬遷著《史記》時,為商鞅單獨寫《商君列傳》。
早年商鞅「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於是不採納。
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帶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景監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開始變法。
秦孝公十三年(西元前三五六年)和十九年(前三五○年)商鞅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癈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
開始推行革新時,為了取信於民,他派人在城中豎立一木,告知:「誰人能將之搬到城門,便賞賜十金。」秦民無人敢信,後加至五十金,於是有人扛起木頭搬到城門,果然獲賞五十金,從此宣示與開展孝公變法,史稱「徙木立信」。
商鞅認為,只有強大的農業才能支持不斷擴大的戰爭,遂在秦國建立了延續百餘年的國策——「耕戰」。
《史記》上說,正是耕戰策略最終成就了秦國一統天下的抱負。戰國末期思想家韓非子曾說:「七國之雄,秦為首強,皆賴商鞅。」
商鞅又設連坐法,一時,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但,《資治通鑒》記載:「商君相秦,用法嚴酷……為相十年,人多怨之。」尤其秦國貴族多有怨言。
西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崩,秦惠文王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後來商鞅被秦惠文王從商邑就揪出,處以「車裂之刑」,並滅族。
歷史告訴我們,當國君與舊貴族利益擺不平時,往往是代國君執法者被犧牲了,由於商鞅代表了當時新型地主階級的利益,他推行的法令便遭到秦國老氏族的反對,也因平日得罪太多人了,只有犧牲一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