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環保署公布「近鄰噪音公寓大廈管理規約」增修條文,明訂「跑跳、搬動重物等可能影響他人安寧」,將遭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款。
但每個人對噪音感受不同,而且有些情況認定困難,引發討論。
但公寓大樓並非公園夜市,理應保持安靜,問題是碰到惡鄰,不時發出刺耳巨響,會讓人抓狂,包括唱卡拉OK、彈奏樂器、裝潢施工、跑跳,或不按生活作息,在夜間施工等。
筆者曾碰到一個鄰居,他不顧他人安眠,總在清晨敲敲打打,所有人都被吵醒了,我前往規勸,他回答年老睡不著,而且只敲打數十分鐘,說法令人氣結,殊不知聲響震天,害大家驚醒;台灣老一輩的人對家人發出聲響,會說「地靈輕,小聲點」,這名老人家卻沒公德心。
相信有不少民眾會碰到鄰居孩童,不時追趕跑跳碰,尖叫聲刺耳,家長卻放任不管,或鄰居飼養寵物狗,狂吠聲不絕於耳;還有注重家庭風水的鄰居,經常拖拉家具,底座吱吱作響,更甚者喝酒打牌喧譁,或高唱卡拉OK,教人不得安寧。
居住在公寓大廈開門即是厝邊,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以法令處罰是不得已,主要應是針對故意為之或屢勸不聽者,一般而言,大家都是道德勸說,或由管委會協調化解。
所以,重點還是在鄰居間相互體諒,若管理制度妥善,鄰居相處融洽,自然用不著動用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