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不少家長為讓孩子贏在起跑點上,多自小就送進美語補習班學習第二外語,而幼托業者為招攬生意,多半以「雙語教學、全美語教學」為招生宣傳,並聘用外籍人士,但因外籍教師有許多是不合法,衍生出不少問題。北市勞工局指出,幼托業者不得雇外籍教師,若違反規定,將依就業服務法處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依據就業服務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外籍人士若未經主管機關核備不可從事教保活動,且幼稚園及托兒所也不可聘雇外國人從事工作。不過,有部分幼托業者為了商業利益,多半甘冒風險。
勞工局指出,許多家長以為愈早讓孩子學習美語愈好,再加上幼托業者為迎合市場,推出全美語教學或雙語教學,大量聘用外籍教師,更助長了英語幼稚園及托兒所的興盛。不過,實際上,聘用的外籍教師大多是不合格教師,因為這些外籍教師並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合法工作證,學經歷也未經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