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要找一個寫作的必要條件,我個人認為應該是經驗。
畢竟自己接觸過,人生歷練上有一定的經驗值,有所感受與體會,才會投注感情,文字也更具穿透力,而不是冷冰冰的。
古代帝王生於深宮之中,長於褓姆之手,不知民間疾苦,只有像杜甫這樣的詩人,深知社會弊端,才能寫出〈兵車行〉的佳作。
大眾的生活,可以拓展我們的視野,而且人在情境當中,也比較容易拿捏分寸,即使是失敗的案例,每一個步伐都是腳下踩過的,才知道輕重並找到突圍的力量。
行萬里路,讓豐富的閱歷化為永不乾枯的墨跡,這是很多作家成名的原因。
所謂靈感,不都是源於作者的個人經驗嗎?若沒有醫學專業背景,侯文詠不可能寫出膾炙人口的《白色巨塔》;賴和生長在清苦的農村,這就成了他下筆的空間。
一樣寫女人,琦君的文字是那麼溫柔清麗;廖輝英卻劈開情欲並衝撞傳統,這些都跟她們的個性以及閱歷有關。
翻開每一本書,我們不只是在閱讀,而是投入一場生活。
包括「地緣」和「民情」都是風格的元素,有個學生跟我說,他從小住在漁港邊,所以對什麼天候可以出海、哪種魚不能吃都瞭如指掌,而且他曾在漁市工作過,為了讓漁產在最新鮮的狀況下送到顧客手中,他每天清晨一兩點就到市場裡準備,相信很多人這時候才剛入睡,沒錯,這就是他生活的一部份。
我鼓勵他把這些經驗寫下來,效法吳念真寫自己的礦工身世、黃春明寫草根人物那樣,我想以他對討海人的熟悉度,絕對能讓讀者得到一絲感動、些許共鳴,和超多的快樂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