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因民間傳統祭典的神豬比賽,是在凌虐豬隻,發起「反對虐養神豬」連署,由於所舉案例是客家義民祭,一些客家大老也疾呼停止殘虐生命的神豬賽。
其實閩客祭典皆有神豬賽,多年前就有人呼籲停止,但遭以「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反駁,但今日有人以凌虐方式飼養神豬,難道尊重生命會因信仰而有不同標準?
以現實而論,這種虐待虐殺行為,已違反畜牧法與動保法,可是農委會卻以宗教民俗未處理,等到動物保護團體追蹤和披露後,才要求地方縣市查訪,在惡性循環下,信仰習俗包裝了凌虐,加上公權力怠惰,使台灣成為動物的刑場。
除了民眾應有對動物生命權覺醒,政府更該洗刷台灣凌虐動物的汙名,以每年捕到的流浪貓狗為例,美其名人道處理,難道不能結紮後飼養嗎?說穿了是替不尊重動物生命權、任意遺棄的人開方便之門。
若政府吝於努力宣導動物生命亦無價,那民間那會改變觀念呢?
項城(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