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多以為嚴復翻譯赫胥黎《天演論》,就是宣傳他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此觀念又是從達爾文處而來,是以從嚴復到赫胥黎到達爾文,都是在傳述進化論的道理。可是實情並非如此。
首先,《天演論》是《進化論與倫理學》的節譯本,進化論(其實應該是「演化論」)是當時西方主流思潮,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是放諸四海皆準呢?非也!起碼赫胥黎就不這麼認為,他認為人文就不能如此套用,所以他才主張要再加上倫理學,這樣才不會失之偏頗。
但嚴復並不贊成這種看法,所以在《天演論》的案語裡,他認同的,就稱讚;不認同的,就批駁。例如:他說:「赫胥黎氏是書大指,以物競為亂源,而人治終窮於過庶,此其持論所以與斯賓塞氏大相徑庭,而謂太平為無是物也。」「赫胥黎保群之論,可謂辨矣。然其謂群道由人心善相感而立,則有倒果為因之病……赫胥黎執其末以齊其本,此其言群理,所以不若斯賓賽氏之密也。」
特別是《天演論.演惡》(論十五),嚴復一開頭就說赫胥黎這篇寫得最不好,又說斯賓塞所謂天演自然,只會漸善不會更惡,為何?舉凡地體、植物、動物,「天演之事,皆使生品日進」。赫胥黎未得見此,自然是不對的了。
所以呢,實情應該是,嚴復節譯了赫胥黎的書,對於不贊同的地方,又用案語批駁。換言之,真正衍繹達爾文的,不是赫胥黎,而是嚴復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