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某大學女生與同學在網站貼文對罵,甚至牽扯到教官,校方認為她惡言相向,有破壞校園之嫌,記大過並強制休學一學期,但女大生不服,認為受教權受損,告上法院。
筆者認為,女大學生已是成年人,女孩子家文章爆粗口、指桑罵槐,教人難以置信,顯示教育失敗;況且,不論和別人有何爭議,動輒謾罵,會模糊了焦點,是非成了次要,一切淹沒在粗俗的語句中。
粗鄙語詞難聽,佛家稱之「惡口」,即口出粗惡語毀訾他人,以惡毒的話罵人,乃十惡之一。
而且,惡口罵人,對方不痛不癢,自己出言不遜,反而遭同儕厭惡和校方處分,「仰天而唾,唾不及天,還從己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可見惡口的嚴重性。
女大生辯解強調網文並無指名道姓,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若沒有謾罵或批評的對象,對應關係不見,那為何會惡口?總不會是自言自語,對著虛空胡說八道吧?
當知網路文字好比說話,既然影射到某人,一旦公諸社會大眾,就該擔負起責任,記者、編輯和寫作者都知道「文責當自負」,豈可謾罵過就「船過水無痕」?
惡口無法解決事情,卻有反作用力傷害自己,這個案例正是最佳證明。
筆者對校方的處分不予置評,只是提醒年輕人,別動不動就惡口,平時多說好話,創造有修養的環境,尤其是中堅分子要擔任改變風氣的樞紐,千萬別再惡口連連了。
法雨(彰化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