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作家曾說,「小說是一種離地十公分的藝術。」因為小說裡的故事帶我們脫離現實,所以很多人都喜歡這種在原地飄浮或旅行的感覺。
寫作讓我們像鳥一樣在夢想的世界裡飛翔,也讓我們暫時忘掉自己有多渺小,不論哪個年齡層,都有值得痴迷的故事,記得我以前最愛雅科布和威廉兄弟在《格林童話》裡寫的「福從天降」這則寓言。
主角是一個虔誠的小女孩,她堅信上帝不會遺棄她,因此即便遭到父母雙亡的窘境,她仍願意把自己身上的衣帽和僅有的麵包轉贈別人,當她一無所有的時候,天上忽然落下星星,變成了亮晶晶的銀元,讓她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好一個神奇而美麗的故事,雖然發生的機會那麼小,但是藉著作者真誠的陳述,讓我接受了善有善報的因果,所以我稱之為「信仰的真實」。
難怪有人超愛聽故事,因為作者不只是在跟讀者對話,也允許讀者任由想像駕馭它,彌補了現實中無法達成的願望,寫作的意義不就在這裡?這簡直就是一項修補工程,雖然不見得能在作者與讀者的操控下達到百分百的預期效果,但是一篇好文章,真的可以提供給讀者任何他想要的東西,讓我們見識到巨大的磁力。
相信很多金庸的讀者在看到《天龍八部》喬峰誤殺阿朱時都會心痛難忍,也曾為了《神鵰俠侶》中楊過與小龍女的重逢而高興不已。
所以如果要寫愛情故事,就要讓讀者感受到男女主角的生離死別是多麼的刻骨銘心;寫恐怖小說,就要讓讀者產生臨場感,並且製造出夜晚開燈才能安心的氣氛。
沒有人知道完美的作品是什麼樣子,直到你能用一支筆勾勒出心中期待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