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大雅鄉四歲楊姓女童罹患膽道閉鎖,到鄉立托兒所辦理入學時,遭所方以「家長意見調查結果九成反對」為由,拒絕她入學,引起家長不滿,控訴托兒所欺凌弱勢。
托兒所拒收的理由是不想讓「玻璃娃娃」事件重演,且有超過九成的學童家長背書。此外,所方自認只是一般托育場所,沒有特殊教育編制,為避免意外發生,建議轉到有特殊師資的園所。
雙方所持立場似乎都有理。每一個孩子都有受教權,罹病的孩子更應受到保護,楊姓女童被拒,其父母的無奈與氣憤可以理解;可是,對身心障礙或特殊疾病者,已有「玻璃娃娃」前車之鑑,的確讓所方和一般家長學生產生壓力而排拒,但托兒所搬出「家長意見調查結果九成反對」的數據,就太傷人、欺人了,這種調查是對生命教育極大的反諷,所方不願添麻煩,也缺乏特殊專業師資,大可委婉溝通,何必用粗糙手法針對個案作調查,傷害女童與家長?
身心障礙或特殊疾病者就學,不只需要特殊專業師資,更需要教育從業人員滿心的教育愛。
像花蓮縣明恥國小推行特殊教育,負責特教班的洪素玲老師,積極推動普通班與特教班的協同教學、班際交流,與安置特殊學生在普通班上課等活動,藉此增加孩子們互動的機會,普通的孩子學會接納和自己不一樣的人,學到好好珍惜生命,和感到自己的幸福,特殊的孩子也慢慢走入常人生活,學習適應社會;又如陳總統金孫上的幼稚園,每年都收障礙幼童,園裏的教育極重視接納與融合,這是生命教育也是人格教育。
楊姓女童事件告訴國人,台灣特殊教育還需要再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