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學生溺水事件頻傳,引起馬總統重視,教育部表示,將要求學校做好水域宣導及游泳教學,如果未徹底落實,造成學生溺水事件,校長考績將受影響。
筆者對教育部作法不以為然。目前的游泳教學脫離現實,僅著重數字(會游泳學生人數,及游泳距離),若校長必須負連帶責任並不公平;但這不代表校長不該負責任,若學校並未做鄰近危險水域宣導,及泳溺教育,校長也難辭其咎。
高層重視學生溺水問題,值得肯定,但也暴露教育部依馬總統指示推動「泳起來」政策,執行方向有誤,若不修正,不論多少校長負起責任,都無法解決學生溺水問題。
「泳起來」忽略了游泳教學應該加強「溺水自救」的重點,必須加強泳溺教學,讓學生學會溺水自救法,及救溺方法。會發生溺水事件,除了水勢湍急及不黯水性,也有略黯水性而高估自己體力,或不了解水域狀況,泳溺教學除了可教學生自救救人技術,也可建立安全游泳觀念,及認識與避開危險水域,相信能減少意外。
至於水域宣導,溺水事件大都發生在缺少救生員的水域,除了學校宣導、家長叮嚀,要孩子到有救生員的學校游泳池,或鄰近游泳池戲水,建議各地方政府可參考新北市的大豹溪管理政策。大豹溪在夏季常發生溺水意外,今年市政府開放若干水域,設置救生員,也對在未開放水域戲水的民眾開罰,因此,大豹溪就平安多了。
此外,教育主管單位應於每年夏季前,會同相關單位考核各校學生對鄰近危險水域的認識,及學生對溺水自救術的熟悉度,以減少學生溺水意外。
劉晨(台中市/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