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苗栗一名私立中學學生,因為上課愛講話,被記五小過、四警告,最後被退學,引發家長的反彈,認為學校、老師有意刁難。但個人認為,不論是否如校方所言是因學生行為不良、屢勸不聽,學校的處置是有道理的。
學生上課講話,每個老師都不樂見,但每個老師難免會面對這樣的學生,而老師一定也有自己的處理方式,苗栗私中老師與學校的作法或許有些過當,但學生會因為同樣的理由被記過多次,恐怕學生自己也要負責。
尤其,上課講話是會傳染的,如果不制止,其他同學必會仿效,影響將擴大,到時如何保障其他學生的受教權?
還有,遭到退學的學生,上課講話只是過錯的一種,而且被記過,學校會通知,家長應該不會不知道,但學生不斷犯同樣過錯,恐怕家長沒有教導,也沒有探究原因,並與老師溝通,在孩子被退學後向學校反彈,這樣對嗎?
目前老師難為,平心而論,學生的自主意識提升,及家長袒護孩子都是因素,而家長更是關鍵,不僅會影響老師的工作,更會造成孩子錯誤的觀念。
因此,個人看這個新聞時,最憂心的是,這一個孩子無法在事件中,了解自己的對錯,而對孩子是最深的傷害。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