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國道警局與交大運研中心調查發現,爆胎已成高速公路的「第一殺手」,而發生死傷的爆胎事故中,以小貨車居首,其次為轎車,巔覆民眾認為大型車易爆胎造成傷亡的刻板印象。
調查還發現如以季節區分,夏天爆胎是冬季兩倍,下午一時到三時是最易發生爆胎的時段。目前即將進入炎夏,國道警局認為值得用路人注意。
這份調查分析二○○七至二○○九年高速公路爆胎傷亡事故。調查發現,造成死傷的三百零一件事故中,小貨車占六成五,轎車占二成,合計二百九十件,比未保持安全距離或酒駕的致死率還要高。
調查還針對路段、車速與爆胎發生率做了分析,發現台南路段排第一,其次是苗栗、台中路段。從速限來看,六成發生在速限一百一十公里路段。
國道二隊隊長陳英傑說,實務上也發現車速愈高,輪胎摩擦生熱愈劇烈更易爆胎,且車速愈快,應變時間愈短;民眾印象中認為大型車易爆胎,可能和報導焦點有關,「小型車像溫水煮蛙,民眾無感,更可怕」。
陳英傑提醒,胎紋不是認定安全與否的唯一標準,有些轎車里程數不高,輪胎用了多年雖然胎紋夠深,但橡膠硬化失去彈性仍不安全,也屬高危險群。
高速公路遇上爆胎,陳英傑強調,保持冷靜,切勿急踩煞車或急轉方向盤,這樣反而容易翻車,應先鬆開油門、抓穩方向盤,跟著慣性走,輕踩煞車、微調方向盤,或藉著車體摩擦內外側護欄減速,讓車緩緩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