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金額以卡養卡 詐欺罪判刑定讞

 |2011.05.30
3106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卡債「更生」及「清算」案件比率偏,常遭社會團體與立委批評,但一名蔡姓男子陸續向七家銀行申請現金卡、信用卡,半年積欠兩百多萬元卡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以每個月繳交最低金額方式為「詐術」,判處一年十個月徒刑定讞,成為卡債族被以詐欺罪追究刑事責任的罕見案例。

蔡姓男子與其女友,從二○○四年十一月到隔年五月,以魏姓女友名義,申請六家銀行的現金卡、信用卡,刷卡買了兩部車,加上吃、喝、玩、樂等費用,積欠兩百多萬元卡債。

二○○六年七月,兩人還藉由「以卡養卡」、「以債養債」方式,以每個月只繳交最低應繳金額方式,讓銀行不停卡止付,持續刷卡消費及申請信用貸款,最後全部應繳最低金額超出兩人的總收入,再也繳不出錢,魏女才控告蔡姓男友詐欺。

一審時認定純屬兩人間的民事糾紛,判決無罪。但高院合議庭認為蔡姓男子繳交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方式,目的是為延緩銀行停止付款,不論事後是否支付部分款項,都已構成詐欺。

高院依一罪一罰方式,判處蔡姓男子七個詐欺罪,包括以信用卡連續刷卡消費,及以六家銀行現金卡每次貸款的行為,各判處五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徒刑,應執行刑定為一年十個月。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