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許榮洲被依殺人罪起訴求刑二十年。許榮洲的律師陳益軒表示,許榮洲知道自己會被起訴後「心情平和」,仍堅稱未殺害女童。對於檢方所稱的掌紋,陳益軒認為,只能證明許榮洲曾出現在案發現場,不能直接證明掌紋是案發當時所留下。
許榮洲日前與檢察官開偵查庭時說,「若你們都認定是我做的,那我就去死一死算了」。陳益軒表示,許榮洲心思單純,智商如同國小生,當初不堪台中檢警辦案施壓,影響家人生活作息,才會承認是他殺害女童。
起訴書指出,檢方認定命案廁所窗戶木板條上的掌紋與許榮洲相符,陳益軒認為,掌紋與是否行兇無法畫上等號,檢察官找到指掌紋,不能直接證明他與性侵殺害女童具有關聯性。
陳益軒說,光憑掌紋和自白,憑什麼認定許榮洲就是兇手?起訴不代表有罪,等全案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後,證據可攤在陽光下接受檢視,讓承審法官就起訴書證據清單認定有無犯罪事實,反而可以更公平處理此案。
法界人士指出,全案關鍵證物之一的現場廁所窗戶木條始終未尋獲,檢方只能根據照片,還原並模擬案發現場,即便有血掌紋,也只能算「間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