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依照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ETC案須回到與甄審第二階段,但甄審委員多半不願回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天對此表示,如果找不到接替委員,ETC案可能廢標後重新招標;但也不排除先廢標,再由政府組成協商小組,直接與入圍第二階段的遠通、宇通和宏碁等三家廠商協商。
高公局主任秘書謝憲宗指出,高公局正一一徵詢原十四名甄審委員回任意願,如果回任人數不足,將自工程會專家學者名單中尋找替代人選,預計十天可確定甄審委員會能否組成。如果甄審委員會無法組成,以致無法回到甄審階段,則只能廢標。
謝憲宗表示,廢標後除重新招標外,高公局考慮以協商替代,也就是組成協商小組與廠商協商,但可能有適法爭議,高公局將會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諮詢後,才能確定是否可行。
對於中華電信代管部分,謝憲宗說,中華電信接管前的準備大約需要四至六個月,代管期間高公局規畫以統包方式支付人事和管理費用,一個月約一千七百萬元至兩千萬元,不是按照ETC實際通行量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