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昨天起實施民眾自備環保杯,到連鎖飲料店、速食店和便利商店購買飲料,可享有現金回饋、折扣或集點等優惠新制,期從源頭減少飲料杯使用量,降低對景觀及生態環境的破壞。
筆者支持這項新制,因為飲料杯製造的「垃圾」太多了,透過現金回饋或集點等誘因,讓民眾做環保,又可減少商家設計、製作的成本,是一舉數贏。
不過,因為環保杯規格與業者販售的分量不同,可能會因民眾與業者對量的認知差異,而發生消費糾紛,所以如果業者能像某咖啡連鎖店,提供分量不等的環保杯,讓消費者購買,而且消費者下次持環保杯購買,還有折扣,將可大幅減少消費糾紛;另外,若業者在杯子上加上「創意」,使民眾產生「蒐集」意願,不但有利新制推行,對業者也是另一種收穫。
至於對集體大量購買,如學校、機關、公司行號訂購,可能無法配合環保杯新制的問題,建議團購者、業者應協議改為「桶裝」配送,讓消費方分配,業者再取回桶子,業者可給予更多優惠,提高消費端的意願。
此外,有關「集點」方面,目前連鎖飲料店大都有集點辦法,實施環保杯新制後,相關的好康有可能減少,建議業者仍應進行,或改為加量或續杯等,使消費者樂意配合新制。
最後,環保的新制也要加強衛生、健康,除了衛生單位應抽檢,業者與消費者也要注意環保杯的衛生與材質,熱飲必須是耐熱材質的環保杯盛裝,業者也應標明飲料的內容物,與熱量、脂肪含量等,若衛生健康能相隨,新制會更棒。
林泉利(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