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因為有事所以較晚去買菜,走到路邊一菜攤,看看還有三顆花椰菜,問老闆怎麼賣?老闆娘一邊找錢一邊忙著回答:「一個三十,兩個五十。」正挑著的時候,又有一個顧客走來詢問,老闆娘也邊回答,邊轉身從紙箱子拿出剩餘的花椰菜,發現只剩三顆,就說:「好啦,最後六個,你們兩個包,就三個各算你們五十好了。」我們兩個趕緊說好,並等著老闆結帳。
突然聽見老闆娘對正在付錢的顧客大喊:「明明是八十元,你怎麼只拿七十元給我。」只見那位顧客不慌不忙回答:「你花椰菜算他們三顆五十,就表示一顆可以賣二十,少掉十元的話,全部的菜加起來共七十沒錯啊。」老闆娘有點生氣了:「我賣你的時候是說一顆三十啊,全部的菜已經算你比較便宜了,而且青蔥都幫你切好了。」但那位衣著入時的太太還是堅持付七十元,老闆娘也不肯相讓,並轉過頭先收了我的錢。
我頓時有股衝動想多拿十元給老闆娘,因為賣菜很辛苦,而且她賣的菜原本就較便宜,所以顧客多,算是薄利多銷。賣我倆花椰菜較便宜的原因,我想那位太太應該也很清楚:一是因為是最後幾顆,半買半相送;二是我們也是撿她跟其他顧客挑剩的花椰菜;三是老闆娘也早就跟她說好是一顆三十了啊,她怎麼會為了十塊錢跟老闆娘這樣吵呢?
最後只聽見老闆娘很有氣魄的跟那個顧客說:「八十就是八十,你覺得不舒服以後就不要來買,我也不想賣給你了。」
幾個月來,老闆娘的生意還是很好。我想那位顧客為了貪那十塊錢,好像是得不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