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高雄市教育業工會理事長,因批評高雄中學溫書假違法、正課與輔導課混排,雄中學生以捍衛學校為由,兩次在臉書上辱罵,還揚言對理事長女兒不利。
學生說他是要訴諸公評,否認人身攻擊,又說是把臉書帳號借給友校同學,是對方留下情緒性字眼,但為避免「出賣朋友」,加上同學不願曝光,他願意承擔後果,代為道歉。
這件事涉及法治觀念與品德教育。首先,把責任推給他人,又說對方不願曝光,願意獨自承擔後果,令人想到某些政治人物的推脫作法,顯然「社會教育」教壞了孩子。
其次,錯將網路公領域當私領域,隨意抒發情緒,以粗言穢語罵人,當然是人身攻擊,類似判決有罪的案例不少,學生理應了解,但如果真的不知道,就是法治教育不足,應加強導正錯誤觀念。
更重要的是,揚言要對理事長女兒不利,使理事長及女兒「心生恐懼」,觸犯刑法「恐嚇安全罪」,因屬公訴罪,被害人若提告就不能撤回,即使日後和解,也無法免除刑事責任,因而闖禍的「真兇」知道事態嚴重,在臉書傳私人訊息向理事長認錯。
品德教育方面,品格至少包括責任、關懷、節制、謹慎、體諒、堅忍等,明星學校的雄中學生或許書讀得好,但少數人動輒「情緒發洩」,道德教育顯然失敗,智育優秀不能與情緒管理畫上等號,台大博士班的「中指蕭」何嘗不是如此?
雄中原定下月邀請法官發表「網路法律責任」專題演說,卻先發生此事件,校方深表遺憾,建議雄中除應加強法治教育,也要舉辦「品格講座」,教導學生自制、情緒管理。
蘇格拉底說「節制是人生最大的美德」,在一個人成功過程中,自制才能出色,才能更好的適應現實;日前《人間福報》社論提到「人品比人才更重要」,的確,智慧型犯罪、政治人物貪贓枉法,都是品德有瑕疵的「人才」,值得學生及教育當局省思。
紀棟梁(新北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