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將加重酒醉駕駛的判罰,對酒駕者一律吊銷駕駛執照,五年之內不得重考,同時罰金「至少漲四倍」,從原本人民幣兩百元起跳增加到一千元起跳。新法預定五月一日起實施。
大陸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今天將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法制晚報》昨天做上述報導。根據最新的修改,酒駕不管情節是否重大、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大陸現行法條規定,酒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駕駛證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同時,一年內兩次以上酒駕者,除吊銷駕駛執照外,五年內不得重新考照。
但新法準備將「暫扣」駕照的處罰直接改為「吊銷」,亦即酒駕將被直接吊銷駕照,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證照。這次修法也大為提高酒駕罰金的額度,從原來的人民幣兩百元起罰變為一千元起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