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寒暑假,就會看到老師催促學生完成公共服務,而學生卻是一副毫不在意模樣:「老師,又沒關係,不要這麼緊張,我再叫我媽去里長那蓋章就好。」這種回答令我難過,難怪我看到他們手冊上的服務項目,都是幫忙鄰里打掃街道。
公共服務的立意是好的,希望學生能體會服務社會大眾後的那份感動,若僅是到里長那蓋蓋章,沒有實際參與公共服務,那意義何在?我的學生在每周的社團活動時間,都會到校外勸募發票,臨行前也會找我要一張發票:「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希望今天能募更多哦!」我看到他的眼光閃著光芒,公共服務對他來說,不僅是一種付出也是一種獲得,這才是教育的目的。
我想在下學年開始,要帶領學生一起去做公共服務,不管是到醫院做義工、勸募發票,或到小學幫忙打掃等,希望能發揮真正的效用,因為我想看到學生因付出而得到的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