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一百床以下的中小型醫院,如果不是急救責任醫院,依法可不設急診、也沒有限制急診的服務時段,衛生署普查後發現,全台有七十一家醫院僅提供部分時段急診,功能與一般門診差異性不大,近日將邀請縣市衛生局定調,若認為當地缺乏緊急醫療資源,將指定為急救責任醫院;反之,則一律視為門診,不能向健保局申報急診費用。
上個月台中市神崗區一名男嬰,突然沒有呼吸心跳,父母緊急帶往離家最近的醫院,卻不知急診打烊而錯失急救時間,引起「急診不是全天候服務」的質疑,衛生署第一時間指出這類急診合法,要求更名「急門診」,又遭立委抨擊造成混淆,因此目前僅先將非二十四小時的急診招牌撤下來。
根據衛生署最新統計,全台規模在一百床以下醫院,有一百三十九家仍提供全天候急診,五十二家沒有設急診,七十一家則提供部分時段急診,約晚上九點或十點打烊。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僅提供部分時段急診的醫院,的確可能讓民眾跑錯;檢視其提供的服務,多數與門診無異,遇到急難的患者幾乎就是立即轉診。
因此,衛生署近日將邀請縣市衛生局來明確定義這類急診的屬性,石崇良表示,如果認為對當地緊急醫療有急迫性,會指定為急救責任醫院,醫院必須提供全天候急診服務,若單一醫院有人力不足問題,現行也有聯合值班的機制。
如果當地車程三十分鐘以內,已至少有一家急救責任醫院,這類醫院的部分急診服務就視為延長門診,石崇良指出,服務時段其實與開設夜間門診無異,既然是門診服務,就不能申報急診加成費用。
不過石崇良也呼籲,無論醫療資源再怎麼力求平均,不可能每三、五步就有一家醫院全天候服務,因此「到院前救護」非常重要,尤其是突然沒有呼吸心跳者,除了透過一一九救護人員協助,民眾也要學會CPR等急救措施,幫患者爭取救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