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專題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前陣子曾對外表示,只要在符合公平、合理及政府財政許可、負擔得起的原則下,行政院願意考慮制訂公務人員全薪育嬰假的政策,藉此鼓勵公務人員增產報國,提高生育率。
但這樣的做法也引來社會的討論聲浪,有民眾認為這是獨厚公務體系人員,也有女性工作者認為,政府應該讓民間企業員工也跟進才公平;不過,勞委會對此回應表示,在政府財務考量下,目前民間企業的育嬰假薪資,還無法從六成薪調整為全薪。
事實上,若與國外相較,台灣的育嬰假機制並不是特別好,像是北歐國家瑞典,女性同胞育嬰假大約可請一年半時間,且前一年育嬰假可領到八成薪左右;而芬蘭則是爸爸媽媽都可提出育嬰假申請。但也有民眾表示,就算育嬰假福利再好,以台灣來說,還是很多人不敢請,導致政策淪於「口惠實不至」。
為何民間企業員工有育嬰假卻不敢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表示,原因在於國內的企業生態使然。
他指出,國內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公司人力大多不是特別充裕,一旦有員工申請育嬰假,可能就會影響雇主的人力調配,萬一雇主沒有再增聘或遞補短期人力來填補空缺,原本的工作量就會由其他同事分擔,讓很多女性在申請時難免會擔心,會因為自己請假而加重其他員工負擔,影響彼此的同事情誼。
再者,即使雇主找到人力來遞補,也必須要有一段適應期才能上手,對老闆來說,這也是成本的一環,因此,不少老闆並不鼓勵員工休育嬰假。也有員工擔心,等到育嬰假結束後,自己的位子會不會也跟著不見,而必須另謀他職,因而對提出育嬰假申請望之卻步。
成之約認為,若要讓民間企業員工能勇於申請育嬰假,他建議政府部門,可以先從增加短期人力聘任薪資津貼做起,也就是以薪資補貼方式,來補助雇主聘任短期人力,以彌補員工申請育嬰假的工作職缺,降低老闆的人事成本,同時可避免人力吃緊的情況發生,藉此提高育嬰假的申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