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簽核五名死刑犯執行命令,而且立即執行,除了引發國內廢死團體及人士抗議,國際也關切,歐盟表示遺憾,國際特赦組織譴責,德國外交部並召見台灣駐德代表去說明,但英國廣播公司指出,目前台灣多數的民意仍反對廢除死刑。
歐盟認為死刑不能遏阻犯罪,而且任何司法體系不可能避免誤判,一旦鑄成大錯就無法挽回,國內人權團體的理由也一樣,但誤判雖然存在,可是許多非死刑案件也會誤判,難道就不要司法了?減少誤判要努力的是更審慎調查、起訴、判決,不能因噎廢食。
國際是有廢除死刑趨勢,但太理想化,重視少數犯罪者的人權,卻輕忽多數善良百姓的人權,符合正義原則嗎?
比起利比亞「狂人」格達費發武器給支持者,與示威群眾自相殘殺,歐盟、國際特赦組織何不「更加關切」,為台灣五個死刑犯費心,符合比例原則嗎?
有評論者認為,我國獲得歐盟免簽證後,下階段目標是簽署自由貿易區協定,如今國際形象嚴重受挫,勢將因此延宕。這當然是有可能,但各國國情不同,歐洲媒體也了解「台灣多數民意反對廢死刑」,貿易談判未必會與此掛鉤,因為雙方考量的是經濟利益。
何況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法令嚴格,現在甚至仍執行鞭刑,也遭國際譴責,但新加坡的經濟發展、國際地位,有因此受損嗎?
台灣是民主國家,依法行政,以民意為依歸,所以廢死可以討論,但必須是民意決定是否廢除,如果歐盟懂得尊重民主,就該尊重台灣的法律程序。
過去曾有法務部長堅持不執行死刑,引起民意強烈反彈,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最高原則,政府若要解決廢死的爭議,不如舉辦公投,讓民意來決定。
余彥(苗栗市/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