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花蓮縣壽豐鄉一棟做為學生出租套房的鐵皮屋,凌晨發生大火,造成東華大學學生一死、二昏迷、八受傷,初步研判起火點位在機車停車場,是唯一的車道兼通道,造成逃生不易。
筆者認為,這又是一個用血與淚帶來的慘痛教訓,非常值得教育主管單位從中學得教訓。各大學校地面積有限,無法興建足額的學校宿舍滿足學生住宿需求,由於僧多粥少,往往得以居住地遠近或抽籤決定入住機會,有的學校因學校宿舍嚴重短缺,會訂下「禮讓大一新生入住」的內規,因此,高年級學生往往「被迫」外宿。
只是這些出租學校套房的品質往往良莠不齊,房東只管收租,隔間是否採用防火材料,出入口是否保持逃生通道的暢通,都不是房東所能處理或關心的。
筆者認為,要解決此事,除大學廣建宿舍,還有以下兩個方案:
第一,由學校承租大樓作為校外宿舍,利於學生住宿,也解決空屋率問題。儘管房租較校內宿舍稍貴,但有專人負責管理,在房屋品質及安全性方面也較一般學生套房高。
第二,加強校外訪查,為學生外宿把關。就筆者所知,有些大學成立專責行政單位,登錄並管理學生外宿情況,若與房東有住居方面的糾紛,將由校方代為出面協調,並定期舉辦房東座談會,加強聯繫管道,或由行政單位邀集教官進行外宿生不定期訪查。
學校廣建宿舍,不免對學校財務造成負擔,且在少子化的明天,恐會造成閒置的浪費,加上大學生的自主性較高,不易管理,因此,筆者建議,各學校還是加強定期校外訪查的行政作業,為外宿生的租屋安全把脈一番,以防此類不幸事件發生。
鄭佑璋(高雄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