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科三期開發再生變。雖然環保署去年九月重新通過環評,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公布最新裁定,認為新環評未依規定進入第二階段,恐危害當地居民健康,裁定開發案暫停執行。
合議庭法官認為,中科三期進駐的光電廠商,營運期間產生的廢水可能對國民健康及安全確有不利影響,應依環評法規定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但環保署重新有條件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卻未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中科三期持續開發、施工,具有保全急迫性及必要性,在整個行政訴訟判決確定前,「有准予停止執行開發許可之必要」。
居民委任律師林三加說,雖行政部門仍可抗告,但法院裁定後,效力就已產生,中科三期應立即暫停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