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股價曾達千元的股王宏達電,驚傳年僅三十歲的研發工程師猝死於租屋處,警方發現時,工程師的電腦中正秀出「桃園縣十大死因」網頁,加上勞委會調查發現工程師本月有多天超時工作,判斷疑似過勞死。
最近一年來,陸續有媒體踢爆企業非法使用「責任制」,壓迫勞工免費加班,不少電子大廠員工常上午八點上班,深夜十二點下班,而隔天仍得準時上班,不能遲到。
還有大電子公司為了讓班表看起來沒加班,明令員工晚上八點一律得下班,但員工卻得清晨四、五點上工,做沒完的工作,其實還是加班,甚至無良企業要員工加班卻不給加班費,更有媒體直指,勞工工時過長,是導致無力生育的元凶之一。
儘管台灣勞動條件惡化嚴峻的事實擺在眼前,但保護勞工的勞委會,除了抽查幾家企業的勞動條件,然後開出不痛不癢的幾萬元罰款,口頭告誡企業主要改善外,再無其他作為。
勞委會為何不加強稽查不合格的企業,連續開罰?為何不積極推動修法,落實嚴懲非法責任制?為何政府行政單位只會一再閃爍逃避?為何立法委員不要求相關單位加強稽查、立法管束?
工時過長、非法責任制、加班不給加班費等勞動問題,堪稱舉國皆知,只有老闆和政府首長不知,如果政府再不處理,放任企業把勞工當耗才使用,則未來恐怕過勞死,或因積勞罹患心血管疾病的勞工,會愈來愈多。
現代人花最多時間在工作上,就算公司沒過度操員工、有給加班費,員工也可能作息不正常,而累積過度的疲勞,不知道在那一天爆發,這就是Google、臉書等外國大企業,總是要創造舒適工作環境、勞動條件的原因。
反觀台灣,改善勞動環境的議題,始終只在發生重大事件時談一談,而且會有不少不了解工作權益的民眾認為,過勞死的員工拿高薪,本就該被剝削。
最可悲的是,大多數人放棄要求企業改善勞動條件,認命地被剝削,還認為能拿到優渥薪資的剝削,比拿不到錢的好得多,難怪企業敢肆無忌憚地將員工當耗材。
說難聽點,台灣的電子代工業根本還是勞力密集,而且是靠把兩個人當三個人用,省下人事成本創造利潤,如果相關單位能重視電子業的加班文化,以公權力嚴格要求改善勞動條件,就不會一再傳出員工過勞或猝死的意外。
若勘驗證實宏達電工程師是過勞死,盼望政府能拿出魄力處理,千萬不要讓公司的優渥撫恤轉移焦點,逃避應該面對改善勞動環境的重大議題。
程軻(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