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北市政府消保官,要求自行車廠商在說明書與車身標示警語,提醒消費者未裝車燈、鈴鐺勿上路,並行文行政院消保會,建請中央統一規範廠商須在新車裝設車燈、鈴鐺。
筆者先前常聽開車的同事抱怨「被自行車騎士嚇死」,但因不開車無法體會,後來在夜間搭同事便車,才知要到相當接近,才會發現前方有自行車。
這雖是因夜間視線不良,或路段照明設備不足,但大部分和自行車沒裝車燈、反光飾條,騎士沒穿反光衣飾有關,而且有些自行車騎士騎在快車道上,更容易發生意外。
所以,筆者支持新北市作法,希望中央能從善如流,若能立法強制廠商在自行車出廠前,在車輪與車後方裝配反光飾條、鈴鐺,及裝配前後車燈,以提高消費者使用安全,也能讓汽車駕駛人即早發現,並在萬一發生事故時,有助釐清責任;另外,也應強制自行車騎士戴安全帽。
不過,這也衍生另一個問題,當自行車強制裝上鈴鐺,很容易成為騎士要求行人讓道的工具,相信有許多行人都有被後方突然冒出的自行車驚嚇的經驗,甚至是鴨霸的騎上人行道,要行人讓路,因此,政府必須有配套,減少行人的困擾。
此外,立法強制裝設車燈、鈴鐺與反光飾條,目的在降低事故發生率,不過,這凸顯交通法規並未因自行車成為風潮而調整,使得自行車成為用路人的困擾,因此,在考慮立法要求自行車加裝安全配備時,也要增修交通條例,透過法令約束,讓自行車騎士建立交通安全觀念,以維護道路和諧與用路人權益,避免自行車成為另類路霸。
王昱(高雄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