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餐,和妻到社區附近散步,對面里長家門口有一張似曾相識的年輕面孔,正張大雙眼看我,「你是李老師?」他問,「我是!」答覆時腦海快速搜尋記憶,「我是民國八十五年南中畢業,老師班上的學生…」,「我記得你,你現在在那裡」,「我在國小教書,今晚和我爸爸陪我太太找里長幫忙」。
原來他太太最近到鎮內國小代課教小二生,班上一名男生好動,上課時常離開座位到處走動,有時還找同學玩,不跟他玩就打人
;每次叫他坐好,他就反問「我為什麼要坐好?我在家裡都可以隨便玩,在學校也一樣,別的老師都不會管我」,跟他解釋要守規矩和尊重他人也沒用。
有一天這個學生又打人,他太太只好用班上「愛的小手」輕敲他手心,他竟哭鬧,孩子母親興師問罪,硬說是把孩子打得遍體鱗傷才會哭鬧,為了息事寧人,只好找里長幫忙到孩子家,向他父母道歉。
結果,孩子的爸爸倒明理,但媽媽把學生太太和里長痛罵一頓,原來她是先生離婚再娶的,幫原有兩個女兒的先生,生下這個男孩,寵愛可想而知。
學生說:「我太太真的嚇到了,以後絕不敢再動學生一根汗毛。」
這讓我不覺想到證嚴法師針對家庭教育問題,曾指出的「溺愛,讓孩子無法無天」,更想到近來沸沸揚揚的校園霸凌事件,不禁打了個寒顫。
李應命(雲縣斗南/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