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事件全民關注,其實霸凌不只在學校才會發生,軍中、馬路也有,筆者就怕也厭惡在國道或快速到路開車,因為常被大型車輛惡意逼車。
但更惡質的是不讓救護車。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日前晚間執行救護任務時,在北新路被轎車疑似蓄意擋道,並伸手比中指,嚴重影響搶救病患。
沒有人願意罹患重病或發生意外,但發生時救護車、消防車或警車就是希望,而且搶救生命分秒必爭,不讓救難車輛令人髮指;雖然轎車駕駛人被警方傳喚到案,偵訊時出示精神科藥物,證明有精神官能症,不過,常見不讓救護車情形,必須遏止。
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的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面跟隨急駛,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處罰顯然太輕了,建議仿照歐美等國家,處以重罰或吊扣、吊銷駕照,否則無法遏阻。
宋隆俊(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