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健保局昨天公布健保就醫統計,有人一年竟就醫六百八十七次,等於一天看病一點八次;針對愛看病的高診次病患,健保局將修法限制其就醫場所。針對頻繁、異常就醫病患,經專業判斷,將在健保IC卡註記,僅能在指定醫療院所就醫。此項辦法可望今年底實施。
健保局醫管處專門委員黃肇明指出,衛生署已研擬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未來保險對象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資源的情況,健保局將要求該病患到特定醫療院所接受治療。
他表示,被認定為重複就醫、浪費醫療資源情況時,病患的健保IC卡將被註記;當就醫使用健保卡,電腦螢幕就會跳出警告,顯示該病患被限制就醫。醫療院所即使提供醫療服務,也無法獲得給付。
由於限制就醫事涉病患就醫權利,加上醫療單位若無法獲得給付,可能變相要求病患自費,爭議頗大。黃肇明說,何者屬於異常、頻繁就醫,須透過專業認定。以癌症疼痛病患為例,確實因疼痛而須頻繁就醫者,並不會有所限制,但若為止痛藥成癮病患,則可能須專業介入,管理就醫習慣。
醫管處經理沈茂庭指出,目前只有擬定限制就醫場所原則,至於就醫多少次才屬於異常,須待醫療法通過後,才會制定施行細則。他評估,一個月就醫超過二十次,可能被視為異常。
健保局分析,異常、頻繁就醫者,主要是癌症疼痛、慮病症等病患。過去健保局多以輔導、勸說為主,但對於勸導不聽病患,仍舊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