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昨天表示,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發監事宜,高檢署召集台北、高雄地檢署開會後決定,將以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為執行所在,但能否發監,仍應由檢察官與培德醫院評估。
培德醫院表示,已作好準備,未來如病情惡化、醫療設備不足,可聲請保外就醫。
檢方目前傾向委由專業醫療團隊,評估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執行。監獄行刑法有「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應拒絕收監」規定,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表示,吳淑珍不能自理生活,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應予拒收,拒收非特權,不拒收反而是違法。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若吳淑珍被關,一般感覺無法維持吳淑珍的生命健康存在,法律若有彈性規定,當然應由執法機關依法審度實際狀況,至少要符合法律與人情義理,也必須要做合乎法律彈性原則的處理方式。
另外,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判刑十一年、陳敏薰人事案判刑八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裁定,陳水扁應合併執行十七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一億五千四百萬元。
陳水扁已在二日發監執行,在台北看守所羈押的七百一十四天可抵扣刑期,監所人員計算,刑期將至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期滿,但由於他另有二次金改、機密外交、國務機費、洗錢多案審理中,任何一案確定後,法院必須重新裁定應執行刑,使得陳水扁無論刑滿日期、是否可申請假釋,全部充滿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