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小一的孩子,不知道「簽名」的用意何在,所以曾在學校要退校外教學的午餐費時,也跟著簽,事後被老師誤會連幾十元都要拿,其實是因老師告知的訊息不足,導致孩子不懂是怎麼一回事,一聽到簽名就跟著簽。
最近孩子又說他在學校又簽了名,我詢問後知道是「獎學金」,可領一千元,我問孩子錢放在哪?孩子說:「老師沒發。」我問了朋友,他的孩子也說「沒有領到」,我於是打電話到學校,註冊組說是「行政流程」,所以「先簽名」,過一陣子就會領到。
我不是公務人員,也沒有在企業界待過,不清楚發放款項的流程,但有先簽收領據,再寄回主辦單位,或是先簽名,幾天後才入帳的經驗,不過我認為,「簽了名」卻沒領到錢,應該不合理。
因為這可能會發生問題。首先,如果當事人因忙碌,而忘記有這件事,豈不就損失了?其次,如果當事人確實沒領到錢,但發放單位卻說「你都簽了,表示你領到了」,那該怎麼辦?甚至有可能被不肖者私吞。
個人認為,一手簽名,一手領錢與交貨,都是給雙方保障,不能貪圖行政流程的簡便,而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墨客(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