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公布台北市與新北市興建社會住宅的五處基地,共興建一千六百六十一戶,預計明年底前動工,戶數少的一年內即可完工。內政部長江宜樺說,優先開放社會經濟弱勢租用,會限制居住時間。
試辦「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的五處地點,分別是台北市萬華青年段(青年路與水源路交叉口,興建二百五十二戶)、松山寶清段(健康路與三民路六十二巷間,六百九十二戶);台北縣三重大同南段(大同南路一百七十二巷與一百四十六巷間,鄰正義南路,一百二十六戶)、三重同安厝段(鄰近大同基地,八十七戶)、中和秀峰段(秀峰街與景德街交叉口附近,五百零四戶)。
江宜樺說,上述五處地點,基地面積共三萬零三百一十六平方公尺,依不同基地面積與需求,分別規畫設計八坪、十六坪與二十四坪不等戶數,其中以中和秀峰段的居住坪數最大。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社會住宅預定明年底動工,最快的三重同安厝段後年底完工,中和秀峰段基地可能要在民國一○二年中完工。
江宜樺指出,社會住宅興辦方式有三種,包括優先採政府辦理合建分屋公開招標,分回的建物作為社會住宅,自行或委外營運;政府辦理設定地上權公開招標,由得標廠商興建及營運;若這兩種方式一再流標,不排除由政府直接興建後,自行或委外營運。
江宜樺指出,社會住宅不會是弱勢者居住的貧民窟,而是協助經濟弱勢者脫貧的中繼臨時安身之所,因此將會限制住居的時間,例如三至七年,不希望住太久而影響後面排隊者的入住,依個案情況或身分別而有所不同。為讓經濟弱勢民眾都住得起租金一定比市價低,內政部與地方政府會在最近三個月談好;住宅外觀與興建材質、室內設計都會比過去國宅好很多,希望降低民眾疑慮。
適用對象包括社會經濟弱勢戶、中低收入家庭與外地至台北都會區就學或就業青年,但初期優先開放經濟弱勢戶申請。社會住宅未來將採混居方式,有關入居者資格條件、審核方式、優先順序、租金收取等,內政部將與地方政府詳細協商後訂定。
江宜樺表示,內政部會持續推動社會住宅,首批興建後,明年也可能會宣布不會少於一千六百六十一戶的社會住宅興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