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報業的未來,王健壯認為,報業應勇於改變既有規範,發展各自特色,同時,記者肩負社會責任的使命感也是關鍵。
王健壯認為,媒體應負起社會信託的責任,媒體是公器,不能淪為私用。從事報業三十二年來,他發現報業最大的改變,就是公共政策的重視度降低了,個人和隱私的話題增加,甚至著重在報導有權勢、知名度高的對象。
媒體不能隨心所欲地報導,應考慮對多數人的正面影響,否則不配稱作媒體;也不需把新聞作得漂亮,而該發揮應有的影響力。記者素質方面,王健壯說,身為記者一定要有四種特質:「清楚自己的角色意義」、「有熱情」、「具備累積知識的能力」,還要「有勇氣」。
記者要自問:三百六十行為什麼選擇當記者?所寫的文章如果連自己都不感動,憑什麼去感動讀者?記者如不能累積專業知識,則與讀者無異!
記者應有勇氣,敢於反抗權勢、拒絕名利誘惑,更要面對過去的不足,時時注意修正自己。
「身為記者,不是只有政、經線才須背負發揮正面力量的使命,只要對公眾好,文化記者也能改變政府的文化政策,記者應自我期許,遇到瓶頸的時候,大量閱讀是好方法,我們可從前人的經驗裡找到答案,所以閱讀不可少。」
此外,報業要有好發展,就得嘗試改變「定義」,別墨守陳規,大家都有的新聞何必存在?「我們必須做些改變」,不怕新聞會獨漏,而是什麼新聞一定不能漏?只有不報導會嚴重影響報紙經營、傷害地位的,以及對讀者會造成影響的才不能漏。(記者李祖翔專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