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除了機場要公司化,國際商港也要公司化。交通部昨天表示,參考國際做法,已完成《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草案,現有的四個國際商港港務局,將改制成立單一的港務公司,民國一○一年一月掛牌,負責港埠經營,且可到國外投資碼頭。相關法規在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未來「交通及建設部」將成立「航港局」,負責航政及港政業務。未來航港管理將朝「政企分離」方式改制,把航政、港政等公權力事務和港埠經營分開。
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表示,未來基隆、台中、高雄、花蓮等四個港務局合併改制成一家公司後,不但可轉投資,還可以在國外設點,拓展業務。航政司官員表示,目前規畫,國營的港務公司成立後,四個國際商港將分別改為港務公司下的四個分公司,並負負整合管理鄰近的國內商港,例如高雄港將管理嘉義布袋港和澎湖馬公港。
港務局改制國營公司,將比照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和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的模式,保障所有編制內員工的權利,保有現有的公務員身分和福利,五年內可自由選擇是否要結清公務員身分,改以新制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