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監委昨天指出,交通部及高公局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營運案,對於電子收費(ETC)車道增開標準寬鬆,影響未裝機用路人權益,監院已通過糾正交通部、高公局,並移送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
查案監委程仁宏說,泰山收費站增設第三ETC車道後,ETC車道容量利用率約五成,而人工收費車道容量利用率超過九成,有些時段甚至達百分之一百零三點五,顯示ETC車道有一半是空的,而人工車道卻是擁擠不堪,增設ETC車道根本是變相懲罰未裝機用路人。
程仁宏指出,增開ETC車道的標準太寬鬆,不恰當,約詢高公局官員時,官員也認為「有斟酌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