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優教師沒論文不續聘 須思考評量意義和價值 列入技術實作、教學內容等 勿獨尊研究
報載有位獲兩次教學特優教師的國立大學副教授,被學校以未達教師基本績效評量的標準,而不續聘,教育部長表態支持學校作法,筆者認為不妥。
畢竟,教育部是掌管國家教育的最高機構,既然已授權各校可自訂評量辦法,且院系所可依領域和特色調整教學、研究、服務的權重,支持學校不續聘,顯示獨尊研究而輕教學是事實。
雖說大學老師要能兼顧教學、研究和服務,且有大學老師不作研究,無法提高教學水準的疑慮,但相對的,大學教師沒受過教學、輔導訓練,這兩大區塊也是大學教師需要補足的,否則難以應付實際工作,這需要投入時間研究和學習。
以筆者服務學校為例,評量辦法就明訂曾獲三次教學特優、三次優良導師、三次研究特優,或年滿六十歲以上的老師,即可選擇免接受評量,充分尊重老師在各領域的發揮。
在大學教書除了要為經師,更要為人師,但如果教學、研究、服務都要做好,實際有困難,因為大家每天的時間一樣多,既要教學、又要作研究,如果再關懷學生,得需要三倍時間才能圓滿,各位大學教師捫心自問,如果研究只靠自己,能寫出那麼多論文嗎?
而且,當大家把作研究只看論文產量,研究績效只看期刊論文時,甚至有些學校用期刊論文的發表量,把老師分成A、B、N等各等級,N級就代表既不是A咖也不是B咖,無法在研究所授課,就是只用一個評量標準,這樣對嗎?
北歐的大學很少這樣做,但水準都很好,我在德國進修時的指導教授,發表的期刊論文不多,但一樣獲得學術獎項,原因就在他有技術的實作,其他如演講、研討會論文、技術報告,及編纂研究年鑑等,都被計入研究貢獻。
大學老師觀察社會動態、體驗生活、接觸新科技、針砭時事,將各種經驗融入教學,內容才能創新、精進,因此要得到「教學特優」非常不容易,我曾聽聞多次獲得教學特優的老師,希望延長退休年限,被打回票,原因只是發表的期刊論文不夠多,真是情何以堪。
希望教育部、各大學能認真思考評量的意義和價值,踏實栽培下一代,提升國家競爭力。
本榮(桃縣中壢/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