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把「抉擇」的「抉」,寫成「決定」的「決」,兩者能不能通用?先看字義有何不同:
「水」部的「決」,本指「河堤崩壞」,如大水沖破堤岸,我們即以「潰決」來形容;後人引申為「拿定主意」、「下定決心」、「最後的判斷」,如「堅決」、「決定」、「判決」等。
至於「手」部的「抉」,有「挑揀」、「選取」的意思,如我們常說的「必須具備正確的判斷力,才能做出對的『抉擇』!」
因此可見「決定」與「抉擇」屬於截然不同的動作:「決定」是指一個人拿定了主意,而「抉擇」則是個人的某些選擇;至於如何運用這兩個語詞?不妨參考下面例句:
「人生最困難的事,莫過於面對『抉擇』時,能夠心平氣和地作出清晰而明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