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日通過修正陸生三法。教育部表示,最快明年三月大陸碩博士生便可來台就讀,大學生則是明年九月來台,但有關招生作業、人數分配,仍須協商。有關大陸學歷認證,初步採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九八五工程」學校及另三所學校,共計四十一校,且以「不溯既往」方向規畫。
教育部亦重申,陸生來台數量限制在全國總招生名額總量百分之一以內,也就是約二千名為原則,離島則是採專案申請模式,不受二千名額總量管制。
第一年來台陸生僅二千個名額,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中興大學校長蕭介夫建議,依照學校規模大小,按比例分配最公平,他強調,學校規模大,才有足夠空間容納較多陸生,且不至於排擠到本地生權益,避免試辦階段衍生爭議,影響後續擴大名額的進程。
陸生錄取後,要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外,其餘應備證件準用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入境時間為開學前一個月,可延長停留二年,視修業情形酌予延長。陸生學費方面,不得低於私立大學收費,以保障台生權益。
有關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教育部說,基於維護法律程序及正當性及公平公義原則,並參考先前舉辦公聽會時多數與會者建議,朝向「不溯既往」方向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