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為落實高中職學生就近入學目標,以循序漸近達到十二年國教理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昨天宣布「公私立高中職學費齊一方案」將於九十九學年度上路,希望藉此減輕家長負擔,提升高中職競爭力;推動原則將採取「經濟弱勢優先」、「三個年級同步」、「逐年擴大辦理」、「現行補助措施延續適用」等原則。
中部辦公室科長韓春樹說,考量政府財力並讓教育資源妥善運用,「公私立高中職學費齊一方案」除以經濟弱勢學生為優先外,也將採取「擇一擇優補助」方式進行。他解釋,所謂「擇一擇優補助」是由學生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補助方式,但不可與其他補助重複。
學費補助方面,教育部表示,九十九學年度起,家戶年所得九十萬元以下的私立高中職一、二、三年級及私立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學費比照公立高中職及公立五專前三年標準收費,差額由政府補助。而「家戶年所得認定」標準,則將依註冊日前一個月的財稅中心資料為準。
據統計,因「公私立高中職學費齊一方案」受惠的學生將有十六萬六千多人,增加的經費為一學期十四億元;九十九年度新增經費先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一百年度以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