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修正發布「補助大學校院商管專業學院計畫要點」,九十九年度將審核擇定一所績優學校為原則,提供最高一千二百萬元補助經費,建立能與國際接軌的典範商管專業學院。
教育部高教司一科科長朱俊彰表示,教育部推動專業學院制度,目的為引導部分大學院、系、所、學程打破學科導向的學術組織分類,走向學術性質、重視理論及研究的文理學院,或應用性質、培育專業人才為主的「專業學院」。
朱俊彰說,在台灣的大學中,管理學門是最早做出回應的專業領域,學界認為,要培育優秀的經營管理碩士(MBA),需要寬廣、跨科系的知識學習,強化實務導向課程,應由系所辦理改為學院統籌辦理,以全時修業為原則,並招收有工作經驗學生。
MBA招生名額應整合由學院辦理,系所只辦理學術學位,而MBA課程設計應符合教育目標及世界潮流,預計將有一所學校可獲最高一千二百萬元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