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對於鳴蟲的認識,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證明,根據出土的甲古文,甲古文中的「秋」字,其字型似蟋蟀,而「夏」字似蟬,這說明了遠古時代的人們,對於季節的變化是藉由某些生物的出現來感知;而欣賞昆蟲獨特的鳴叫聲,有悠久的歷史,數千年前,小小蟋蟀就因鳴聲悅耳,而受到人們的喜愛,最先關注它的是田野耕作的農夫,《毛詩‧國風》有「五月斯螽動股,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此一描述,將蟋蟀在中國北方的生活史,描寫得一清二楚,而中國古代的文人墨客則是用他們所創作的詩,寫盡了蟋蟀之鳴。《樂府詩》有:「置酒高堂,悲歌臨觴。人生幾何,逝如朝霜。時無重至,華不再揚。蘋以春暉,蘭以秋芳。來日苦短,去日苦長。今我不樂,蟋蟀在房。樂以會興,悲以別章。豈曰無感,憂為子忘。我灑既旨,我餚既臧。短歌可詠,長夜無荒。」唐詩中杜甫有「莫度清秋吟蟋蟀,早聞黃閣畫麒麟」;白居易的「梧桐上階影,蟋蟀近床聲……感時因憶事,不寢到雞鳴」等等。
中國的鳴蟲文化展現人類如何從昆蟲存在中獲得享受,一般可分為三個階段,在唐朝之前,對於氣候敏感的鳴蟲被視為悲秋之蟲,鳴蟲成為人們傳遞情感的象徵;唐朝時,人們開始飼養各種鳴蟲,以便欣賞他的叫聲,到了宋朝之後,由於蟋蟀具有強烈的鬥性,所以鬥蟋蟀成了一項風靡全國的娛樂活動,但任何事情一旦沉迷太深,就容易產生弊害,例如明朝宣德皇帝是鬥蟀專家,據記載,當時品質最高的蟋蟀出自蘇州,《萬歷野獲編》:「我朝宣宗最嫻此戲,曾密詔蘇州知府進貢千隻,一時語云:『促織瞿瞿叫,宣德皇帝要。』」足見蟋蟀雖小,對於皇帝而言,捕蟋蟀卻是大事,但普通百姓卻因此雞犬不寧,甚至家破人亡。「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小小蟋蟀恐怕不知自己強烈的鬥性,卻害得古代中國百姓家破人亡,其實公蟋蟀有很強的領域性,當它利用觸鬚發現其他的公蟋蟀候侵入其地盤,則高舉雙翅摩擦發聲,聲音高昂急促以警告入侵者,並張開碩大門牙加以威嚇,若敵方仍不為所動,則緊咬對手門牙奮力一蹬將入侵者擊退!同時亦有實驗證實,當蟋蟀們進行一對多決鬥時,保護領域的蟋蟀不會以大欺小,而是會先把最具威脅性的擊倒;不過,牠們都不會在一開始貿然攻擊,而是先行觀察,有時甚至會先對峙長達20分鐘的時間。
公蟋蟀強烈的鬥性及領域性,其實都是因性擇而來,在前幾期的文章中曾經提過「性擇」這個觀念,主要是在兩性生物中,一個性別的個體會挑選另一性別中的某些特定個體,這些特定個體,可能是體型很大,很會打架,或是像蟋蟀一般,很會鳴叫,擁有較大的領域,所以性擇對於生物演化的影響,從蟋蟀的例子中,又再次得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