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科三、四期陸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工,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邀相關部會會商,決定由國科會及環保署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抗告,並請求抗告法停止原裁定執行。吳敦義說,此案關係國家經濟發展、投資信心與環境保護,應盡速辦妥環境評估,加速審查。
沈世宏表示,裁定書中提到,環保署依據環評法十四條命令中科停工,並認為環評報告書被撤銷後,許可自始無效,但他指出,中科三期已通過環評,並不適用環評法十四條用,應該要走行政程序法,法務部書面解釋也是如此。
沈世宏指出,針對兩宗裁定案,各相關單位皆已互相研商過,初步決議是採「分頭抗告」方式進行;環保署會就有關環評法部分提出抗告,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則就行政程序法部分進行抗告。
對於中科三期的裁定,除施工中的友達應停止建廠外,已營運的旭能光電也必須停止生產,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尊重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但維持國家政策,經由審慎環評考量、各項行政措施,廠商也投資,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能輕意讓廠商無所適從,遭受停工損失。
吳敦義指出,若法院裁定於法有據,抗告又不能停止執行,就依照法律明文規定辦理,但這些過去從沒有過,以後醫療是否也要行政法院裁定,開刀不能開太深、要縫幾針?這部分牽涉相當深入專業,是否法官裁定後就沒有界線,這中間還有一些空間要審慎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