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屏東訊】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何克昌積案太多,又拒不交出手中偵辦案件,影響當事人權益及司法威信,檢察總長黃世銘主持的法務部人事審查會,決議將何克昌移送監察院處理。這是法務部首度主動以「怠惰職守」為由,將積案太多的檢察官移送監察院。
何克昌表示,要求檢察官限期起訴案件,根本不合理,「案件查得不清不楚,檢方濫行起訴,後來被法官以證據不足判無罪」,才是打擊司法威信。既然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將向監察委員說清楚訂定這個制度的不合理。
二年前,屏東地檢署積案超過一百五十件,名列各地檢署前茅,其中又以何克昌積案最多。邢泰釗接任檢察長後,讓何克昌減少手中案件數量,法務部也將何克昌列入重點督導目標。但兩年來,何克昌積案都超過二十件,且不少貪瀆案,有的接案時間已超過五年,「接到案就擺在那裡」,迄未進行實質偵查作為,法務部已連續對他採取記過、考績乙等處分,但逾期未結案的情況一直沒有改善。
法務部日前人審會中,有人對何克昌的情形很不以為然,認為已嚴重影響人民對司法觀感及威信。黃世銘決定移送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要彈劾或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務部都尊重,依決議做處理。
何克昌則表示,為不發生冤枉,很仔細調查證據,案件因此進行比較慢,怎能算積案。他並表示,他起訴五十件貪瀆案,四十八件被法院判有罪,兩件罪證不足判無罪,對自己的辦案品質很有自信。